根据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导师招收2021级研究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综合考虑公司学科特点及水平、发展目标及需求、公司产品质量、教师学术水平及科研需求、师德师风及立德树人职责落实等情况,制定本院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细则。
一、审核范围
二、审核内容
(一)导师师德师风评价
研究生导师如出现《江苏省研究生导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见附件)的行为,经查实,视情形给予暂停招生资格、取消导团队格,直至给予相应处分。
(二)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保证在公司产品周期内具有适合拟招类型公司产品的研究项目或课题,具备研究生开展相关研究的基本条件,并承诺提供研究生不低于学校标准的助学金。对于团队式指导方式,导师作为团队重要成员参与的科研项目和可支配的经费数量也予以认可。未达到基本条件的导师,则暂停招生资格。
具体要求如下:
(1)研究项目或课题要求
① 博导:近三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或正在主持一项重点科研项目(参见附录:博导资格审核项目清单)。
② 硕导:目前正在主持适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科研项目。
(2)培养经费要求
① 博导:目前科研经费充足,能保证所指导博士生课题研究和培养需要,且能保证按学校规定向所有学制内全日制博士生足额发放助研津贴。本人目前项目可用余额数须达到:20万,其中员工助研酬金/劳务费须达到:5万。
② 硕导:目前科研经费充足,能保证所指导硕士生课题研究和培养需要,且能保证按学校规定向所有学制内全日制硕士生足额发放助研津贴。本人目前项目可用余额数须达到:10万,其中员工助研酬金/劳务费须达到:2万。
(3)学术成果要求
① 博导:近三年内取得的学术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a)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高水平论文(已发表被SCI收录论文2篇,JCR 分区表中Q1 的期刊论文1 篇可等效为2 篇 SCI论文);b)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省部级三等奖排名第1、二等奖排名前2、一等奖排名前3,国家级二等奖排名前4、一等奖排名前5)。
② 硕导:近三年内取得的学术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a)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高水平论文(已发表被SCI收录论文1篇,或EI收录论文2篇);b)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省部级三等奖排名第1、二等奖排名前2、一等奖排名前3,国家级二等奖排名前4、一等奖排名前5)。
2.对于学校引进的高端人才,经认定导团队格后的三年内, 在年审基本条件(主要指项目和经费)方面可适当放宽。
3.校外兼职导师申请招生,在满足学院制定的招生资格审核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同时须与至少一位具有相应研究生指导经验的校内专职导师组成团队申请联合招生与指导,并承诺为所招收的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培养条件和充足的经费支持及履行全面指导责任。
(三)所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评价
1. 导师所指导的博士生学位论文在教育部抽检评议中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自下一年度起暂停博士招生资格2年。
2. 导师所指导的硕士生学位论文的省学位办抽检评议结果为不合格的,经认定,自下一年度起暂停硕士招生资格1-2年。
3.如导师目前指导的在读研究生(包括全日制硕士生、非全日制硕士生、全日制博士生、非全日制博士生)无故不能按期毕业的过多,培养质量不能保证的,调减该导师相应类别研究生下一年度招生指标,或暂停招收相应类别研究生的招生资格。
附录:博导资格审核项目清单
1 |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 计划”)(在国家批复的任务书中为课题负责人) |
2 | 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
3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
4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
5 |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
6 | 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 |
7 | 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
8 |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
9 |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在国家批复的任务书中为课题负责人) |
10 |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在国家批复的任务书中为课题负责人) |
11 |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在国家批复的任务书中为课题负责人) |
12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在国家批复的任务书中为课题负责人) |
13 | 国家科技创新 2030 重大项目(在国家批复的任务书中为课题负责人) |
14 | 承担国家级子课题项目经费超过 200 万(含间接经费) |
15 |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各局、各军兵种装备部、后勤等下达的科研项目 |
16 | 中央军委科技委各局下达的科研项目 |
17 | 装备预研教育部联合基金项目 |
18 | 国防科工局各司下达的科研计划项目 |
19 | 500 万以上横向委托开发项目 |
20 | 其他由科研院或社科处审核确认的重大科研项目 |
三、工作程序
(一)8月20日前,公司讨论制定《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细则》,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二) 8月25日前,符合学校招生年龄要求和学院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细则规定的导师,可向学院提出招收2021级研究生的申请,无故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导师,视为自动放弃申请2021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
校内专职导师:网上申请招生资格(具体开放申请时间和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校外兼职导师:无须网上申请招生资格,须按学院工作细则要求提供相应的项目、经费、成果等证明材料,由相关学院直接审核。
(三)8月31日前,公司组织审核导师申请信息,将审核通过的导师名单在系统中提交上报给研究生院复核,导师可在系统中查看学院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导师如有申诉,须提供书面材料给学院复议。
(四)9月6日前,研究生院在系统中反馈复审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导师如有申诉,须提供书面材料给研究生院复议。